詐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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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即時救援

呂承翰律師,專辦刑事案件,毒品、詐欺、性侵害、酒駕案件,都有相當數量的成功案件

專打詐欺案件
呂承翰律師
立刻救援!

帳戶變警示帳戶了?
您已成為詐欺罪與洗錢罪的被告!

十年專打警示帳戶、人頭帳戶案件,為您爭取緩起訴 、 不起訴 、 緩刑 、 無罪的爭取最低刑責!

重要提醒:即便帳戶不是您主動提供,仍可能成立幫助詐欺罪與幫助洗錢罪 —— 不起訴、無罪需要律師即早介入。

拘留中?收到傳票?請立刻保持沉默!

警察局通知您到案說明後,地檢署將繼續傳喚開庭,之後極可能提起公訴。 被害人並可附帶請求民事賠償——即便那筆錢不是您騙的。
就算向警方提出「我也是被騙的」的對話紀錄,司法實務上起訴、判刑有罪的比例仍占絕大多數。
時間就是勝負的關鍵,早一天委任律師,選擇空間就多一份。

→ 拘留中請立即撥打 02-2511-9962,等律師到場再開口。

詐欺案件資深律師 — 呂承翰律師

呂承翰律師,專辦刑事案件,毒品、詐欺、性侵害、酒駕案件,都有相當數量的成功案件

專業資歷

打詐欺、警示帳戶擁有 10年+ 豐富經驗

成功辯護實績

100+

學經歷

台北大學法 學碩士學位

專長

重大刑事案件、毒品案件、貪汙治罪條例案件、詐欺、背信案件、酒駕案件

24小時即時救援

01

判有期徒刑且難以易科罰金

依洗錢防制法第19條,幫助洗錢罪法定最低刑6月以上,實務上宣告6月以下之機率極低,恐須入監服刑。

02

銀行信用 全面損毀

名下所有帳戶連帶列為衍生管制帳戶,無法正常使用,影響日常金融往來。

03

民事賠償 法院全數判賠

被害人依法請求附帶民事賠償,法院實務上幾乎全部支持,金額往往超出預期。

04

留下前科 影響一生

有期徒刑判決確定將留下前科紀錄,影響就學、就業、考取專業證照。

05

全台四處 奔波作筆錄

全台各地管轄派出所均可能傳喚,不委任律師統一處理將耗費大量時間與精力。

為什麼需要委任律師?

ONE

第一時間介入,掌握有利證據

本所律師全程陪同到案說明、製作第一份筆錄。第一份筆錄一旦出現破綻,後續翻轉難度極高。早一天委任,選擇空間就多一份。

TWO

尋找有利證據,爭取最低刑責

本所律師細心逐一梳理案件,提出有利被告的最新法律見解與證據——不用賠錢、不用坐牢、不用留下前科、不用全台灣跑筆錄。

THREE

解除警示帳戶 持不起訴處分辦理

刑事案件結案取得不起訴處分書後,方可申請解除警示帳戶。本所已協助無數當事人持不起訴處分,成功恢復帳戶正常使用。

代表性成功案例

被騙方式 案情摘要 法院結果
受騙交出帳戶(家庭代工詐騙) 帳戶被利用,遭起訴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 不起訴
網路求職被騙交出存摺密碼 遭列警示帳戶,警局傳喚到案 不起訴
投資虛擬貨幣被騙匯款 帳戶轉為衍生管制帳戶,地檢署起訴 不起訴
辦理貸款美化金流 遭起訴加重詐欺罪(刑法第339條之4) 緩刑
網路交友後借出帳戶 帳戶被多次使用,金額龐大 不起訴
受騙交出帳戶(家庭代工詐騙)
帳戶被利用,遭起訴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
不起訴
網路求職被騙交出存摺密碼
遭列警示帳戶,警局傳喚到案
不起訴
投資虛擬貨幣被騙匯款
帳戶轉為衍生管制帳戶,地檢署起訴
不起訴
辦理貸款美化金流
遭起訴加重詐欺罪(刑法第339條之4)
緩刑
網路交友後借出帳戶
帳戶被多次使用,金額龐大
不起訴

成功案例分享

待整理資料後,將陸續刊登與分享更多「近期之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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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本所辦理三人以上加重詐欺取財罪案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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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人頭帳戶不起訴-本所辦理詐欺案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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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常見七種誘騙手法

以下七種是帳戶遭利用最常見的情境。如您是透過其中一種方式受騙,請立即諮詢律師——即便是被騙的一方,仍可能成立幫助詐欺罪或幫助洗錢罪,需要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帳戶出租

以「薪資入帳」為由,要求將帳戶出租給陌生人。

建立感情後,要求借出帳戶或代為匯款。

以投資為由,要求綁定網路銀行並匯款。

以「驗證帳號」為由,取得帳戶資料。

以「帳戶越多薪水越高」招募,實為收取不法款項。

工作內容實為協助不法匯款轉帳。

以協助貸款審核為由,借用帳戶進出款項。

不確定是否為詐騙?可至 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 查詢帳號或 Line ID,或 查詢帳戶警示狀態

詐騙集團常見七種誘騙手法

依「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解除警示帳戶必須等到刑事案件裁判確定後,持不起訴處分書、緩起訴處分書或確定判決書,填寫「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一式二份,親赴權責警察機關辦理。

本所已協助無數當事人,持不起訴處分書成功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各情形應備文件說明(點此展開)

常見問題

帳戶被列警示,但錢不是我騙的,我真的會有事嗎?
是的,依然會有法律責任。即便您是受騙交出帳戶,司法實務上仍可能以幫助詐欺罪(刑法第30條、第339條)及幫助洗錢罪(洗錢防制法第19條)追訴。匯款後未收到錢、帳戶遺失,均不影響刑事責任的成立。不處理的結果,幾乎都是判有期徒刑並須賠償被害人。

這是許多當事人最在意的問題。依刑法第41條,易科罰金需符合「最重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兩個條件。

幫助詐欺案件若同時論以幫助洗錢罪,依洗錢防制法第19條法定最低刑為6月以上,法院宣告6月以下的空間極小,實務上易科罰金的機率極低,恐須入監服刑。這正是及早委任律師、力爭不起訴或無罪的最重要原因。

本所處理此類案件的核心策略,是在第一次筆錄前就介入布局,蒐集、整理所有對被告有利的證據,並向檢察官提出最新法律見解。及早委任,有很高機率達成不起訴或無罪,讓您不用賠錢、不用坐牢、不用留下前科、不用全台跑筆錄,日後也可持不起訴處分書申請解除警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