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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被抓?立刻保持沉默! 呂承翰律師 24 小時免費諮詢
酒測值超標遭逮捕,面臨刑事起訴、吊扣駕照牌照、三犯入監—— 本所專打酒駕案件,找出取締違法之處,為您爭取最低刑責。
被警察攔下、上銬帶回派出所?請先保持緘默,做筆錄前務必等律師到場。
→ 拘留中請立即撥打 02-2511-9962,等律師到再開口。
重要提醒:第一份筆錄至關重要,在律師到場前請勿急著解釋,任何陳述都可能作為定罪證據。儘早委任律師,選擇空間就多一份。
10年+
酒駕・行政訴訟
專業資歷
百件+
不起訴・撤銷吊扣
成功辯護實績
台北大學
法學碩士
呂承翰律師
酒駕被抓後的流程
🚔
路檢攔查
酒測值超標
🔒
現行犯逮捕
上銬帶回派出所
📋
分局偵查隊
🏛️
移送地檢署
⚖️
刑事起訴
📌
判刑前科
如果您喝酒,被警察攔下進行酒測,酒測值超標,警察會以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您,拘留您在派出所拘留室後,會移送你到分局偵查隊,由偵查隊做移送書等相關文件,將您移送到地檢署(地方檢察署)。之後,您會面臨刑事起訴公共危險罪判刑,留下前科。
且若酒駕三犯,則必須入監服刑,並裁罰吊扣牌照、吊扣駕照 2 年以上。
本所專打酒駕律師,專門處理酒駕案件,協助找出取締違法之處,已累積各種成功案例。我們很多當事人之牌照、駕照,都已拿回來,他們已能繼續開車、繼續工作、免除有期徒刑。
不處理的代價
01、刑事起訴,留下前科
酒測值 0.25 mg/L 以上,構成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起訴判刑,前科記錄影響求職、考照、出國。
02、吊扣牌照兩年以上
酒測值 0.15 mg/L 以上或拒測,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吊扣牌照 2 年以上,車子不能使用,嚴重影響生活與工作。
03、吊扣駕照 2 年以上
同步吊扣駕照 2 年以上。比起刑事起訴判刑,當事人往往更在乎駕照被吊扣的問題,對工作與日常生活的衝擊更為直接。
04、三犯須入監服刑,無法易科罰金
民國 111 年後,歷年三犯酒駕原則不得易科罰金,應發監執行。有妨害公務情節或對公共安全有具體危險者亦同。
05、前科導致無法取得良民證
有期徒刑判決確定,無法取得良民證,工作將大受限制,影響公職考試、金融業、警消等職業資格。
酒駕三犯・易科罰金法規演變
為什麼需要委任律師?
ONE
找出取締違法之處,爭取不起訴
員警執法往往有瑕疵。本所律師全程陪同到案、把關第一份筆錄,檢視所有事實、蒐集資料、找出證據,在地檢署爭取不起訴處分。
TWO
提起行政訴訟,拿回駕照牌照
行政申訴幾乎無法成功。唯有律師正式提起行政訴訟,違法取締的主張才能受到法院重視,撤銷吊扣駕照與牌照。
THREE
三犯仍有機會易科罰金
本所已累積多件歷年三犯酒駕、成功報請檢察長准予易科罰金的案例,協助當事人免除入監服刑,繼續工作生活。
本所辦理酒駕獲不起訴處分(無罪)
本所當事人被員警喝令下來吹酒測機時,測出高於 0.25 mg/L 記錄,員警認為本所當事人是酒駕之現行犯,上銬帶到派出所做筆錄,並帶到分局過夜後,隔天白天被帶到地檢署複訊後飭回。
員警認為本案當事人絕對有罪,本所當事人受盡委屈,認為員警之取締根本不合法,遂求助於本所。
然而,被告找了本所辦理酒駕刑案經驗豐富的律師處理,經過檢視所有事實、資料蒐集、找出證據與出庭答辯,扭轉情勢,最終獲處酒駕不起訴處分(無罪)。
| 案件類型 | 案情摘要 | 法院結果 |
|---|---|---|
| 酒駕刑事案件 | 吐氣酒測值超標,被現行犯逮捕移送地檢署,員警取締程序不合法 | 不起訴(無罪) |
| 吊扣駕照行政訴訟 | 員警取締程序有瑕疵,提起行政訴訟撤銷處分 | 撤銷吊扣駕照 |
| 吊扣牌照行政訴訟 | 酒測程序違法,車輛牌照遭吊扣兩年 | 撤銷吊扣牌照 |
| 酒駕三犯 | 歷年三犯,原則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 | 成功易科罰金 |
| 酒駕合併妨害公務 | 取締時與員警發生衝突,面臨加重刑責 | 緩刑,免入監 |
本所辦理酒駕獲不起訴處分(無罪)
只要是酒測值0.15 mg/L 以上,或是拒測,除巨額罰款以外,都會面臨吊扣牌照 2 年以上、吊扣駕照 2 年以上。
比起刑事起訴判刑,當事人往往更在乎自己的駕駛執照被吊扣兩年,該輛車的牌照被吊扣兩年更是造成不便。此時,行政申訴除了舉證不在場證明能夠成功外,主張員警違法取締之申訴非常難以成功。
面對吊扣駕照、吊扣牌照的問題,只有請酒駕律師為您提起行政訴訟,違法取締的主張才能受到重視。本所成功協助許多想要保有駕照、牌照之當事人取得勝訴。
酒駕吊扣牌照與吊扣駕照法律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
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至四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十七日修正公布條文施行之日起,汽機車駕駛人於十年內第二次違反第一項規定者,依其駕駛車輛分別依第一項所定罰鍰最高額處罰之,第三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九萬元,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機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十八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
- 一、駕駛汽機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第一項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
- 二、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檢定。
- 三、接受第一項測試檢定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 四、發生交通事故後,在接受第一項測試檢定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
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之情形之一,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二年,並於移置保管該汽機車時,扣繳其牌照;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
酒駕案件,您需要本所打酒駕案件經驗豐富之律師辦理,才能得到最好的結果。
常見問題
被抓到酒駕,一定會被起訴嗎?
不一定。員警執法程序若有瑕疵(如酒測儀器未依規定校正、攔查程序違法),即有機會在地檢署獲得不起訴處分。
本所有多件酒測值超標、最終仍獲不起訴的成功案例。建議第一時間聯絡律師,保留所有相關資訊與現場細節。
駕照、牌照被吊扣,有辦法拿回來嗎?
有。透過行政訴訟主張員警取締程序違法,可聲請撤銷吊扣處分。
一般向監理站或警察機關提出行政申訴幾乎不會成功,必須由律師正式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才會認真審查違法取締的主張。本所處理酒駕行政訴訟累積相當多勝訴案例。
酒駕三犯,一定要入監服刑嗎?
原則上是。依民國 111 年法務部規定,歷年三犯酒駕不得易科罰金,應發監執行。
但仍有例外情況,本所已累積多件三犯酒駕成功易科罰金的案例,由律師提出特殊情況報請檢察長核准,建議立即諮詢,評估個案可行性。
酒駕合併妨害公務,刑責會更重嗎?
爭取緩刑或不起訴是避免前科的關鍵,應盡早委任律師處理,把握黃金時機。
酒駕留下前科,對生活有什麼影響?
但透過完整辯護策略,仍有機會爭取緩刑,免除入監服刑。本所有此類成功案例,歡迎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