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用毒品 案件無罪- 毒品律師 討論 感冒藥水 抗辯
毒品驗尿,驗到毒品反應,傳聞中,一直有種答辯方式,說自己是喝 感冒藥水 ,才會驗到毒品反應。 施用毒品 案件。相當多人採用這種方式抗辯,否認犯罪。但大部分人都失敗了,本所卻成功多次,成功祕訣是什麼? 關鍵是什麼? 為什麼大部分人都失敗了?聖安法律事務所的 毒品律師 卻成功了? 這是因為本所辦理 毒品案件舉證細膩、開庭必須細心、反應必須敏捷,這都是本所 毒品律師的特質。 毒品案件 立刻聯絡我們辦理。
施用第一級毒品,是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本案當事人有毒品前科,一直向檢察官與法官說,自己是因為喝 感冒藥水 ,才會導致驗尿陽性,否認犯罪。本案被告一年前已有 施用毒品 之前科,一年後又被查獲,檢察官認為被告根本狡辯,起訴到台北地方法院。第一次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時,法官也認為絕對有罪,直接嗆說找律師也沒有用啦,被告氣得要死。然而,被告找了本所專辦毒品的律師處理,經過有豐富經驗與專業之本所律師檢視所有卷宗、事實、資料蒐集、找出漏洞與出庭答辯。終於,扭轉不利情勢,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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