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案件

性侵害案件
協助被害人提告(重判刑責)
性侵害案件
協助被害人提告(重判刑責)

【告訴代理人】代理被害人追訴強制性交,被告判處有期徒刑4年

刑法:性侵害案件

整體時間:約11個月

律師:告訴代理人

案件概述

本案為一起發生於臺南市旅館房間內之強制性交案件。被害人(下稱甲女)與被告係透過甲女兄長結識之朋友關係,被告於民國112年10月21日上午6時許,以通訊軟體微信聯繫甲女,以前往旅館休息為由,誘使甲女前往搭載,嗣後趁甲女獨處之機,不顧甲女強烈反抗拒絕,對甲女為強制性交行為,涉犯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

本所律師接受甲女委任,以告訴代理人身分全程參與偵查及審判程序,協助甲女在訴訟各階段均獲得完整之法律保障,最終促使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認定被告罪行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


代理策略與核心布局

一、即時介入,全程陪同被害人應訊

性侵害案件對被害人而言,訴訟過程本身即是一種二度傷害。本所律師於甲女委任後,第一時間協助其釐清訴訟流程,確保甲女在偵查及審判各階段均有律師陪同,避免因不熟悉法律程序而產生不必要的心理壓力,並確保甲女陳述得以完整、清晰地呈現於卷宗之中。

二、協助蒐集並鞏固關鍵證據

本所律師協同甲女積極聲請調查下列關鍵證據,構建完整之犯罪事實認定基礎:

  • 驗傷診斷書:甲女於案發次日前往成功大學附設醫院進行驗傷,診斷結果顯示右肩抓痕、陰道前膜6點鐘方向撕裂傷,客觀印證甲女陳述之可信度
  • 監視器錄影畫面:案發旅館監視器畫面完整記錄甲女與被告進出之時間點及情形
  • 住宿登記資料:確認案發時間、地點及雙方同處一室之事實
  • 司法鑑定報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書強化客觀證據基礎
  • 醫療及心理諮商紀錄:甲女案發後出現急性壓力反應、急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有完整就診紀錄佐證其身心受創之事實

三、有效應對「合意性交」抗辯,捍衛被害人清白

被告及其辯護人於審理中主張雙方係合意性交,並以雙方案發前之曖昧對話作為抗辯依據。本所律師針對此一核心爭點,採取以下策略予以有效反駁:

從甲女反應著手:甲女於房間內全程激烈反抗、多次拒絕,被告甚至以強力壓制方式克服甲女之抵抗,此一事實由驗傷報告、案發後自述逐字譯文及兄長乙男之親身見聞均可相互印證,充分說明本案並非合意性行為。

從被害人事後反應著手:甲女案發後情緒極度崩潰,出現休學、企圖自殺、至身心科就診等嚴重創傷反應,此一劇烈轉變絕非合意性行為後之正常反應,足以有效反駁被告合意性交之說詞。

從證據一致性著手:甲女於偵查及審理時之陳述始終如一,且與客觀物證、醫療紀錄高度吻合,充分展現其指述之可信度。

四、協助被害人勇敢出庭作證

性侵害案件被害人出庭作證,往往須在眾人面前重述最痛苦的經歷,對身心造成極大衝擊。本所律師全程陪同甲女應訊,協助其在法庭上穩定、清晰地陳述案發經過,確保其陳述得以獲得法院充分採信。


案件結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審酌全案卷證,認定被告違反甲女意願,對甲女為強制性交之犯行事證明確,依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4年

本案自案發至獲有罪判決,歷時約11個月(112年10月 → 113年9月25日)。


律師專業點評

性侵害案件中,被害人往往面臨「我的話有人相信嗎?」的深切疑惑。司法程序雖然漫長,卻是被害人追求正義、保障自身權益最有力的途徑。

本案能夠成功追訴,關鍵在於以下三點:

  • 即時委任告訴代理人:讓專業律師全程把關訴訟程序,確保被害人權益在每一個環節均受到完整保障
  • 完整的證據保全:案發後第一時間前往醫院驗傷,並配合司法鑑定,為後續追訴奠定堅實的證據基礎
  • 有效應對辯護策略:針對被告「合意性交」之抗辯,從多角度提出具體反駁,使法院形成有罪確信

若您或您的家人不幸遭遇性侵害,第一時間保存證據、即時委任專業律師,是維護自身權益、讓加害者付出應有代價最關鍵的第一步。


相關法條

  • 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有罪判決)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5條(被害人身分保護)

本案當事人相關資料均已依法匿名處理,以確實保障當事人隱私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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